跨境投资更便利,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(QFLP)外汇新政扩大至上海全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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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 读 

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制度(QFLP),即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境外投资者募集资金,投资于国内市场的试点,是资本项下外资管理政策的重要探索,已成为境外投资者参与中国境内股权投资的重要渠道之一。QFLP试点是全球资金投资境内的重要渠道,也是吸引外资,推动更多优质资金通过QFLP试点支持科创、绿色、数字等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。近些年,国际知名资管机构在上海加速集聚。据不完全统计,目前上海共有86家机构获得QFLP试点资质,主要投资于境内生物医药、基础设施及环保业、互联网与信息科技、高端制造业四大领域。2月13日,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印发《关于临港新片区部分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扩围的通知》,上海市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( QFLP )试点外汇管理新政由临港新片区扩大至上海市全市。

本次扩围的 QFLP 试点外汇管理改革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:

01 拓宽了QFLP募集的 境外资金境内支出范围 

允许 QFLP 通过股权、债权等形式在境内开展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(负面清单)以外的各类投资活动(房地产企业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除外)。具体包括非上市公司的股权,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和交易的普通股(含大宗交易、协议转让等),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和可转债,可作为上市公司原股东参与配股等。

02 简化外汇登记, 资金进出自由、汇兑便利 

简化外汇登记

  • 外汇登记主体由试点基金变为管理企业,同一管理企业负责的不同基金之间可灵活调剂使用额度;
  • 外汇登记部门由银行变为所在地外汇局,登记所需材料精简至3项;
  • 外汇系统新增专门的QFLP登记模块。

资金进出更为自由、汇兑便利

  • QFLP 试点规模实行余额管理,外国投资者可在登记额度内自由汇出、入本金参与试点基金的申购与赎回;
  • 符合条件的外汇资金入境后可直接结汇;
  • 试点业务项下无需办理试点基金货币出资入账登记、境内被投资企业接受再投资外汇登记,两者均无需开立结汇待支付账户等。

03  QFLP 试点基金组织形式灵活

试点基金可采用公司制、合伙制和契约制等组织形式。

QFLP试点是全球资金投资境内的重要渠道,也是上海提升国际化水平,建设全球资管中心的重要抓手。当前,上海处于经济加快恢复发展的关键时期,正是吸引外资,推动更多优质资金通过QFLP试点支持科创、绿色、数字等实体经济发展的好时机。此次试点新政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指导下扩大至全市,将进一步提高上海跨境投资便利化水平,更好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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